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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教育合建艾滋病疫情通报制
2015-08-14
    

  8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近日共同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和定期工作会商机制,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疫情通报过程将按规定严格保护感染学生的个人隐私。

  据悉,近年来,部分学校特别是高等院校学生染艾者数量上升较快,传播途径以男性同性性传播为主。由于部门间疫情信息沟通不畅,部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不到位,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通知》要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学校学生艾滋病疫情情况,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和影响因素,制定防控工作的对策与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会议、疫情通报等方式,定期向有关学校通报本校学生艾滋病疫情。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共同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通知》还提出加强学校防艾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学校认真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入学教育中开展不少于1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确保高校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讲座。(来源:健康报网 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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