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医疗机构逐渐成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的重要窗口,对医疗机构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要求也日益迫切。但目前各地普遍缺乏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补偿机制,这成为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不足、开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切实做到部门各负其责,落实医疗机构在艾滋病咨询检测、宣传、治疗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机构在艾滋病防治工作方面的有效协调配合机制,按卫生部疾控局的要求,受中国医科大学和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的委托,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承担了综合医院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模式及补偿机制试点项目。 2009年4月26日,在昆明召开了综合医院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模式及补偿机制试点项目启动会。会议由云南省卫生厅徐和平副厅长主持,卫生部疾控局郝阳副局长、医政司赵明刚副司长、疾控局艾防处孙新华处长、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吴尊友主任、中国医科大学尚红教授、国艾办计划督导部胡虹主任、性艾中心治疗室张福杰主任、政策研究与信息室吕繁主任等领导和专家出席。郝阳副局长、赵明刚副司长、吴尊友主任分别代表卫生部和中国疾控中心性艾中心做了重要讲话,云南省疾控中心陆林主任报告了项目的总体设计、阶段目标及试点前期工作进展。云南省艾办、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医学院及其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郝阳副局长肯定了云南省近年来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目前利用现有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以及建立相应补偿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试点工作要明确如何建立补偿机制,要制定补偿标准、探索出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进而促进医疗机构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特别是感染者发现和管理、病人治疗等工作。试点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上升到理论层次进行分析总结,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赵明刚副司长强调了试点工作在落实医改精神、体现医院公益性、建立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模式及其在全国推广等方面的意义,要求认真研究疾控中心和医院联手、双赢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部门间的沟通和衔接,实事求是地制定客观的补偿标准,边试点、边总结,使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达到预期目标。 吴尊友主任介绍了试点项目的背景、意义,强调医疗机构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是目前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同时也是惠及百姓的重要举措。他表示,性艾中心将为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与会领导和专家还就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与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并就下一步如何促进试点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分析总结和评价等进行了研讨。 试点工作的开展,将为建立综合医院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模式及补偿机制提供经验,促进医疗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医疗和预防机构在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管理、治疗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提高防治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将促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 “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 有关政策的落实,为建立医疗机构开展其他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提供借鉴。(性艾中心 政策研究与信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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