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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面向全省推行艾滋病病例发现报告奖励制度
2010年04月07日
  河南省是中国受艾滋病影响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在2009年底以前,河南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和艾滋病(AIDS)患者46187例,其中80%与既往有偿采供血有关。近年来,随着全国艾滋病流行模式和河南省艾滋病流行特点的逐渐变化,为加强对艾滋病高危人群,特别是暗娼、男男同性恋人群和静脉注射吸毒人群HIV感染状况监测,提高高危人群中HIV感染者发现率,促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管理,预防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与扩散,在中美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GAP项目)的支持下,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全省实行了艾滋病疫情发现、报告和管理的奖励制度,于2009年10月19日制定并下发了《河南省艾滋病报病奖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符合报病奖的病例标准、奖励对象、奖金分配比例、以及奖金发放比例、周期和手续等进行了规定。
  《规范》中明确指出报病奖的病例是指经蛋白印迹试验确认,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综合防治信息系统报告的,感染途径明确为婚外性传播、男性同性性传播或者注射吸毒传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或艾滋病病人。每发现并报告1例符合报病奖标准的病人,共奖励门诊接诊医生、实验室检测人员和疫情上报人员100元。
  目前该制度已实施半年,首批奖金已陆续发放至相关工作人员手中。《规范》的制定和实行鼓舞了广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门诊接诊医生的咨询技巧,明确咨询、检测对象的感染途径,从而早发现、早报告、早管理高危人群中的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防止HIV向一般人群扩散。(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宁 孙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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