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政府近日对外公布《南宁市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从今年起每年从市级财政拨款50万元设立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用于在履行职务活动中可能被感染艾滋病的工作人员的救治。 艾滋病职业暴露是指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中被艾滋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伤皮肤,或者在工作中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袭击,而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南宁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财政拨款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艾滋病职业暴露人群因职业暴露所需的医疗、生活保障,以及职业暴露人群配备必需的防护设备及相关工作。按照规定,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一般性车辆购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及其家属困难生活救济、公务招待等支出。 记者从南宁市卫生部门获悉,因防护措施得当,南宁市目前尚未发现因职业暴露而感染的艾滋病例。(来源:新华网 记者熊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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