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旧版链接|
设为首页|
加入书签|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English|
首页
中心简介
防治活动
会议培训
科研进展
合作交流
技术指南
科普知识
信息资源
服务信息
政策法规 | 综合防治 | 疫情监测 | 检测咨询 | 健康教育 | 行为干预 | 治疗关怀 | 应用研究 | 质量安全 | 督导评估 | 国际合作 | 伦理审查
  站内搜索
现在位置 > 首页 > 临时栏目
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民间组织咨询小组换届招募启事
2008年02月15日

  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于2006年7月11日启动。本项目旨在通过开展针对高危人群的综合干预措施及促进民间组织(以下简称NGO)参与,改变高危人群的高危行为,减少艾滋病相关的社会歧视,遏制艾滋病的传播。项目覆盖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宁夏、甘肃和重庆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个大、中型城市(区)。项目的主要目标人群为性工作者、男男性行为人群(以下简称MSM)、流动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
  促进社会广泛参与是本项目的实施原则之一,其中特别重要的是促进NGO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这既是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策略,也是实现本项目目标的重要保障。为了加强NGO参与本项目活动的技术支持以及协调政府部门和NGO间的沟通和理解。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在项目启动时成立了NGO咨询小组,项目至今已经开展一年半,NGO咨询小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咨询、技术支持、信息沟通等方面。为了使NGO咨询小组的活动更加规范,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项目办”)拟对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NGO咨询小组(以下简称“NGO咨询小组”)开展换届工作,现面向社会招募NGO咨询小组成员。
  一、NGO咨询小组的工作内容与组成结构
  (一)工作职责  
  1、咨询:按时参加工作例会(2个月1次)及不定期会议,对项目活动的计划、实施及监督与评估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技术支持:在国家项目办授权委托下开展相关工作,对项目省NGO提供技术支持;
  3、信息沟通:主动收集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NGO的反馈意见并将重要信息整理反馈给国家项目办,同时针对基层NGO组织反馈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通过各种渠道将国家项目办的有关信息及时传递到项目地区NGO,起到倡导和信息沟通的作用;
  4、信息平台:在国家项目办的授权下,负责对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多部门信息交流网络平台(www.gf5ngo.cn)进行有效管理,并利用该平台大力倡导信息沟通机制,指导多部门信息交流网络工作小组进行相关具体活动;
  5、其它活动:在国家项目办授权委托下开展其它相关方面的工作;
  6、在1年的任期内,每个小组成员至少开展4次赴项目地区的调研、技术支持或督导工作,并根据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的管理程序与要求,在所开展工作结束后的1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的报告提交国家项目办。在任期满1年后的1个月内,向国家项目办提交对任期工作的述职报告;
  7、咨询小组成员因各种原因半年内无法正常履行上述职责,国家项目办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咨询小组成员资格,并在原报名人员中按评选名次选择适当的人选在充分沟通协调的情况下进行递补。
  (二)工作原则
  1、NGO咨询小组成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国家项目办组织的活动,不代表任何组织或机构;
  2、规避原则:参与活动如果涉及个人和所属组织的利益,小组成员应遵守规避原则;
  3、保密原则:对于参加国家项目办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所接触到的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应遵守保密原则;
  4、NGO咨询小组成员除职责相关内容及国家项目办委托或授权工作内容以外不得以国家项目办名义或NGO咨询小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任期1年,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至2009年6月30日止。
  (三)工作方式
  NGO咨询小组的工作方式以工作例会、日常工作交流(包括网络、电话等途径)为主以及在国家项目办授权或委托下进行相关工作。国家项目办承担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支付小组成员开展相关活动的差旅费和劳务费等。
   (四)组成结构
  1、咨询小组将由7名成员组成;
  2、小组具体组成结构;
  (1)1-2名从事性工作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成员;
  (2)1-2名从事MSM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成员;
  (3)1-2名从事流动人群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成员;
  (4)1-2名从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工作的成员;
  (5)1-2名国内外大型NGO艾滋病防治领域的工作成员。
  3、来自目标人群的人员占咨询小组成员的50%以上。
  二、NGO咨询小组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NGO咨询小组和国家项目办与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CCM)和项目地区NGO的沟通和交流,同时也为充分体现咨询小组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以及透明性,国家项目办将邀请CCM非政府组织工作委员会以及感染者工作委员会的正代表列席NGO咨询小组例会;国家项目办还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邀请一定数量的来自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NGO代表列席NGO咨询小组例会(项目地区NGO代表产生办法、NGO代表工作方式及职责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资格
  1、热爱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贡献力量;
  2、2年以上在NGO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验,能够对项目的实施和评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具有良好的与政府、NGO的协调合作经验和能力;
  4、曾在性工作者、MSM、流动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过艾滋病防治工作者优先考虑;
  5、具有NGO能力建设和培训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具有在项目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7、能够保证时间参加咨询小组相关活动;
  8、非现任政府部门全职工作人员;
  9、非CCM正代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推荐信一封(有推荐者亲笔签名)。
  3、一篇关于对促进NGO参与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问题分析与建议(1000字以内)。
  (三)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28日17时。
  欢迎符合条件、热心于促进NGO参与艾滋病防治活动人士踊跃报名。国家项目办将组织评选工作,并于2008年6月底前将结果公布于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网站(www.chinaglobalfund.org及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多部门信息交流网络平台www.gf5ngo.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刘 洁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东经路42号507室
  邮编:100050
  电话:63040299-609    传真:63040203
  电邮:liujie@chinaaids.cn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1   项目地区NGO代表产生办法、NGO代表工作方式及职责
  附件2   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NGO咨询小组成员报名表
  
  

【打印】 【关闭】
Copyright©2002-2007 版权所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
京ICP备05002500号
共有”Count”位访问本站